「財團法人淡水文化基金會」(以下簡稱淡水文化基金會或基金 會)是由淡水鎮公所、鎮民代表會、工商界、學術界及各方面的熱心 人士組成籌備委員會,在1994年7月共同發起籌設。經過將近半年的籌備,向全鎮鎮民募捐共有包括陳俊哲鎮長等254 人捐助基金,金額達新臺幣六百多萬元,於是召開捐助人大會選出第 一屆董事19人,1995年一月以六百萬元之基金向臺北縣政府申請許可 設立為縣級之文教財團人,經臺北縣政府於1995年3月13日以北府教三 字第84891號函同意設立,基金會隨即向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辦理法 人登記,於1995年4月12日完成法人登記,獲核發法人登記證書,遂取 得財團法人資格,正式成立。
「財團法人淡水文化基金會」是由淡水鎮民共同捐助成立,是屬 淡水和淡水人全體的基金會。因此,我們希望基金會實實在在為淡水 文化耕耘努力讓基金會成為淡水人的文化精神泉源
讓基金會成為淡水各文化團體的支持後盾
讓基金會成為政府與民間的文化橋樑
讓基金會帶動淡水的文化發展
讓淡水再生,成為一個富有歷史情懷、富有藝術氣質以及富
有文化涵養的城鎮
榮 譽 董 事 董 事 長 顧 問
祕書處
藝術委員會
文史委員會
獎助委員會
藝術造鎮及生態保育委員會
觀光旅遊及文化交流委員會
編輯出版委員會
財務委員會
『淡水文化基金會』是以促進文化藝文發展,建設淡水文化城鎮 為宗旨,主要會務方向包括下列九項:1.舉辦美術教育及美術展演活動。
2.推動舞蹈、音樂、戲劇教育及展演活動。
3.獎助培育優秀文化藝術人才及團體。
4.出版發行文化藝術刊物。
5.策劃文化藝術相關之講座、研習及教育活動。
6.推廣公共空間之設計規劃及鎮容、社區環境之美化活動。
7.收集文化藝術資訊、史料及文物。
8.鼓勵文學創作。
9.其他與文化藝術活動相關之事項。
<義工工作內容>
1.導覽義工 a.展覽解說 b.古蹟導覽解說。
2.事務義工 協助電腦文書工作、資料整理、編輯等。
3.活動義工 配合活動協助進行 。